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要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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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30000134
颗粒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要换了
分类号: TS4
摘要: 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保护广大卷烟经营者的利益,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烟草专卖局的部署,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将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进行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凡需新办理或持有1998年以后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1998版烟草专卖许可证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手续。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结束后,199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作废。
关键词: 零售许可 烟草

内容

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保护广大卷烟经营者的利益,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烟草专卖局的部署,宜春市烟草专卖局将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进行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凡需新办理或持有1998年以后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1998版烟草专卖许可证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手续。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结束后,199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作废。换发证详情见各县市烟草专卖局公布的要求。
  关于此次换证的一些具体问题,2003年12月31日记者采访了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王志清。
  记者:为什么要换发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王志清: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申领。现全市卷烟零售户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都是1998年以后换发的199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至2003年底已达到5年,因此,必须换发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记者: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王志清:本次换发的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1至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截止有效期为2008年12月31日。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的有效期限少于5年的,按照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的有效期限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记者:这次换发证有什么具体要求?
  王志清:为了加强对宜春市卷烟零售户的管理,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秩序,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的条件和要求有:一要符合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二要有相应的资金;三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电话;四要有工商营业执照。
  记者:对从事个体卷烟零售业务的下岗失业人员有何优惠政策?
  王志清:从事个体卷烟零售业务的下岗失业人员或特困户,在向发证机关出具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特困证》后,免收许可证换发费用。
  记者:本次换证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有哪些服务措施?
  王志清:为做好许可证换发工作,各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将采取以下服务措施:
  1.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公布办证要求、办证流程、收费标准、申请人名单、批准名单;
  3.换证申请提交后,3()日内做出答复;
  ;4.符合发放条件的,实行送证上门。
  记者:换证结束后,对199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作何处理?
  王志清:换证结束后,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通知要求,199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使用,统一销毁。
  记者: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零售户能否继续经营?
  王志清:对不按期办理换证手续,仍使用旧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零售户,经烟草专卖管理机关查实,将视同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的,由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新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两证合一"是否意味着对零售户放松管理?
  王志清:换发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新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 "两证合一",并不意味着对零售户放松管理,这是因为:一、烟草市场计划管理的模式没有改变,外烟进入我国的烟草市场,必须由国家烟草进出口公司统一计划、统一进口、统一销售,实行"一个水龙头"进水,"一个水龙头”出水。二、外烟的分销渠道没变,我国不允许外国烟草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销机构,夕卜烟只能通过国内专卖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三、对卷烟零售户管理模式没变。即必须持证经营,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接受当地烟草专卖管理机关的管理,不得经营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和非正常渠道卷烟。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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