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土地政策扶持中心城服务业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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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1927
颗粒名称: 八项土地政策扶持中心城服务业发展
分类号: F301.0
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赶超式发展,我市出台8项土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对新办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其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后,政府按其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给予奖励,报建规费属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减半征收。五是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医院到中心城区开办分院,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办项目,在规划区内有偿划拨建设用地,医疗用房免除所有规费;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七是民办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用地规划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
关键词: 土地政策 土地制度

内容

本报讯李绍荣记者吴剑报道: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赶超式发展,我市出台8项土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保障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对列入中心城区重点服务业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物流市场、休闲农庄(含乡村酒店)、运动休闲营地、乡村旅游项目等用地可釆用农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方式使用土地,或在征收为国有土地后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城市建设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二是对新办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其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出让后,政府按其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给予奖励,报建规费属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减半征收。三是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当年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0%由受益财政对企业进行奖励。四是对从事仓储、配送的物流企业,在符合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优先安排供也并实行与工业类项目相同的优惠政策,在国家允许范围内享受不低于本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地价优惠。五是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医院到中心城区开办分院,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办项目,在规划区内有偿划拨建设用地,医疗用房免除所有规费;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六是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含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到中心城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新组建法人机构,新办金融机构购地新建办公用房时,可享受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划拨用地待遇,土地出让金按划拨供地价格收取,报建规费属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全免。
  七是民办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用地规划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对新办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校分校或高职院校、新办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在规划区内按成本价划拨建设用地,用于教学和师生生活的教育设施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报建规费属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全免。八是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社区老年服务机构,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便用税。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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