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推行二手手机收购实名制防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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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1918
颗粒名称: 鞍山推行二手手机收购实名制防销赃
分类号: TN916.3
摘要: 为了保证二手手机收购“实名制”得到落实,鞍山市工商部门要求经营二手手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到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将对二手手机经营单位的登记信息进行抽检核实,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关键词: 鞍山市 二手手机 实名制 销赃

内容

辽宁鞍山警方日前规定,今后到市场买卖二手手机的市民,须持本人身份证,接受经营者的信息登记。此举旨在规范二手手机收购、销售行为,堵塞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
  鞍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警方一直在管理和规范二手手机的销售,规定商贩在收购旧手机时,必须登记手机串号、机型等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发现,个别业主存在违规收购二手手机的行为,给个别犯罪分子销赃带来便利。
  对此鞍山警方日前规定,凡是二手手机的经营者,收购时必须如实验证登记出售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机型、手机串号、手机来源、出售时间等信息。
  购买二手手机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经营者也必须登记。此外,警方还要求二手手机经营者,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手机,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隐瞒包庇。
  为了保证二手手机收购“实名制”得到落实,鞍山市工商部门要求经营二手手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到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将对二手手机经营单位的登记信息进行抽检核实,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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