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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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1895
颗粒名称: 中心城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分类号: U491.7
摘要: 中心城区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同时加强车辆道路停放监督管理,以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关键词: 中心城区 车辆停放 停放管理

内容

中心城区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同时加强车辆道路停放监督管理,以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目前,市城管各综合执法大队已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停车实际情况,做好了辖区内停车泊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会同交警支队确定了道路停车泊位的数量与具体位置,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新增停车泊位3000个左右。
  根据相关安排,中心城区内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库)或者经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交警支队统一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接送本单位职工上下班的自备车辆需在市区道路上设立停靠站点的,须事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并在批准设置的停靠站点停车。
  客运出租汽车应在交警支队设置有停车点和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在特定的时间和路段,各种机动车辆在道路两侧停车装卸货物,必须事先经交警支队会同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批准,方可停车装卸,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装卸货物。装卸时,驾驶人员不准弃车离开;有碍交通时,必须停止装卸,并迅速驶离。因举办各类大型活动,需在公共广场和空地、道路等非停车场地临时停放车辆的,承办单位必须事先报交警支队批准,经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管理。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应进入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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