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监督举报的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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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1693
颗粒名称: 贷款监督举报的公告

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融资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过程中,始终秉承开门办行、民主办行的宗旨,诚挚欢迎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监督。自2006年8月开发银行成立“审计举报办公室”以来,公开受理了全社会对开行信贷资产安全的监督和举报"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成为开发银行防范风险的一道新屏障,也成为开发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举措。
  当前,开发银行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对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为防范金融风险,实现“阳光投资”,建设“阳光工程”,共建健康企业、健康市场和健康金融,以科学投资服务于科学发展,开发银行在此重申: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信贷资产安全进行监督,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地方、公众及国家开发银行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监督范围: 主要是与开发银行贷款相关的项目法人及组织,包括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及客户,为开发银行贷款提供各类担保的客户,以及开发银行的管理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的经营信息及申报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贷款的行为。企业以不真实或虚假的资产、负债、损益信息及其他申报材料信息,刻意美化包装,以骗取开发银行贷款的行为。
  (二)挪用、挤占、侵占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行为。借款人或用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将项目贷款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有其他违规、违法使用行为等。
  (三)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悬空开发银行债务的行为。企业有钱不还,或借资产重组、改制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产,逃避和悬空债务,以及其他有意、恶意逃废债的行为等。
  (四)支持新农村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的贷款在投向、评审、使用、管理及回收等各环节的违规和不法行为。
  (五)其他危害开发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向开发银行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测。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为便于了解更详细情况,反馈有关检查处理情况,以及兑现奖励,鼓励举报(反映)人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开发银行承诺对举报(反映)人身份保密。
  四、奖励: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的,开发银行将对举报(反映)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受理联系方式:
  1.总行来访或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100037电话:010一68333171传真:010一68333173Email: jubao@cdb.com.cn 。
  2.分行来访或来信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编:330009电话:0791-6592406。
  六、此公告由开发银行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开发银行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2009年6月9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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