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岂可要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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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1604
颗粒名称: 教育局岂可要挟家长
分类号: D035.4
摘要: 重庆市铜梁县公民逮元红交了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后,孩子就读上了条件好的巴山实验一小。逮元红后来就此通过电视台向教育局投诉。
关键词: 教育局 贪污

内容

重庆市铜梁县公民逮元红交了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后,孩子就读上了条件好的巴山实验一小。逮元红后来就此通过电视台向教育局投诉。教育局长赵品银对该投诉的答复是,教师节慰问金系家长自愿缴纳,若确定所交的款项是赞助费,家长可以退钱,但学生必须退学,因为不符合就近入学的条件。(月28日《新京报》)
  变相收取择校费,本无甚新闻价值,因为这种现象实在普遍,但该校为收取择校费,居然弄出了一个教师节慰问金的名目,真是雷人。不知道学校老师在开该名目收据时有何感想。我最不能理解的是教育局长对家长投诉的答复。择校费不能收,但退这笔钱的同时,学生也不能在该校读书了,弦外之音是,只要不要求退费,学生便可以在该校继续学习。这哪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更像是学校对学生家长的一种答复,简直就是加害方对受害方进行的要挟。如此执法,违法行为怎能得到遏制?有关专家指出,办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不能老盯住家长的腰包,不能只是有钱人的孩子才能接受优质教育,而无钱人的孩子只能接受质量较差的教育,否则有悖于义务教育平等性、公正性原则。希望有关地方政府在出台禁止教育滥收费的法规政策时,应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既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明确责任,也对教育主管部门对投诉不作处理明确其后果,只有这样,国家的法规政策才不会成为纸老虎。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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