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21395 |
颗粒名称: | 困难家庭儿童最高可获6万元大病救助 |
分类号: | C913.7 |
摘要: | 江西省城乡居民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1日在南昌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江西籍14周岁 '以下儿童如果家庭困难且身患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最高可获得县、市、省三级慈善机构累计6万元的救助。为此,江西省民政厅和江西省慈善总会通过建立儿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患儿实施救助。据江西省慈善总会介绍,患儿家庭必须为城乡低保户或因儿童大病支出造成生活十分困难,可获救助的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人尿毒症(肾衰竭)、脑瘫或县级人民由于现有保障水平较低,一些城乡困难家庭的儿童一政府研究认定应救助的其他旦患上大病,往往给家庭带来重大疾病。 |
关键词: | 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