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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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0877
颗粒名称: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三同”
分类号: D630.9
摘要: 近年来,上高县工商局按照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工商队伍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上高县 廉政建设

内容

近年来,上高县工商局按照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工商队伍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该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主要领导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分局(所)、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业务工作领域和挂点分局(所)、股、室的廉政建设工作双重负责;各分局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具体负责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案、费、证、照等领域实行“阳光”作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县局对案源申报、立案、取证等办案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可操作性规定,案件的处罚决定都必须经县局案审委员会共同审定,以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近年来,该局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执法办案纪律》、《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构筑起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加强“三个监督”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县局领导和分局领导每年坚持向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述职述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县局纪检监察部门釆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局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该局还重视加强与人大、政协、县纪检监察等机关和部门的联系,县局纪检组长坚持每月到县纪委、经济环境整治办等有关部门走访,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隐患化解在基层。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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