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建筑质量是否追责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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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0702
颗粒名称: 地震建筑质量是否追责当真
分类号: P315.97
摘要: 据5月6日《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并不主张追究大地震后的建筑质量问题。
关键词: 刘作明 四川省

内容

据5月6日《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并不主张追究大地震后的建筑质量问题。
  此消息在5·12一周年前夕披露,且由当地负责司法工作的重要人士发出,其造成的声响和动静,可想而知。在各大门户网站的留言跟帖板上,针对这条新闻,有众多的留言,其中不乏尖锐的质疑和批评声音。这至少说明一点,在这个时间节点,过于断然表态:“不追究责任”,还为时为早,也过于莽撞,很难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
  不带感情色彩地看,刘厅长在接受采访时所举的许多论据,都有其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包括“垮塌房屋,95%建于1995年以前,其中又有50%建于上世纪80年代”,“地震相当于5000余颗广岛原子弹同时引爆”等,都可能支持他得出“不主张追究大地震后的建筑质量问题”的结论。但这里面是否真的就百分之百不存在被天灾掩盖的人祸问题?我想没有人敢斩钉截铁地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民众甚至可以接受包括年代久远,涉及的人员关系不清,不好再彻查之类的说辞,但决不能接受将一切都打包交给地震来扛的解释。
  目前,灾后重建工作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先急着表态,而是依法组织调查取证,让天灾的归天灾,让人祸的归人祸。以便理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稳定灾区人民情绪,激励灾区人民重建信心和告慰死伤的人民群众,只有利,没有弊。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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