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20346 |
颗粒名称: | 因自留山被划走多次上访 |
分类号: | F326.2 |
摘要: | 2005年,靖安县北港林场北港村北港组进行林改,北港村、组均出台了林改明晰产权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组,靖安县林业局派出了领导指导。经过几个月的努力,2006年6月,北港组大部分村民领到了林权证。他当场把林权证还给了工作组。林改时,林改实施方案规定,原则上自留山基本不变。2007年6月,徐臣畴申请县政府行政复议。省林业厅、县领导批示请靖安县林业局处理。徐臣畴认为,调解违反了林改实施方案提到的“自留山、责任山稳定不变”原则。2008年10月10日,他向靖安县政府提交《关于要求解决分山不公问题的报告》。 |
关键词: | 徐臣畴 自留山 林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