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民办学校严重违规招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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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20006
颗粒名称: 两所民办学校严重违规招生
分类号: G473.3
摘要: 两所民办学校严重违规招生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之所以有那么多学生没有学籍,完全是严重违规招生行为造成的。它们的违规行为还扰乱了当地正常开展的‘小升初'义务教育。”郑文伟告诉记者,两所民办学校自2001年以来一直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初一新生,这种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
关键词: 招生 民办学校 学籍

内容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之所以有那么多学生没有学籍,完全是严重违规招生行为造成的。它们的违规行为还扰乱了当地正常开展的‘小升初'义务教育。”郑文伟告诉记者,两所民办学校自2001年以来一直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初一新生,这种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然而在2006年前,泉州市教育局对这两所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行为没有采取处罚措施。“为处罚这两所民办学校违法违规行为,2007年9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福建省有关教育法规,发出了有关这两所民办学校2007年初一部分学生学籍不予确认的通知。”据泉州市教育局介绍,这两所民办学校还有多项违规行为:考试选拔招生不仅比小学毕业班学期结束时间和教育部门规定的招生时间提前了一个多月,而且还跨县区招生,违反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应按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地域范围招收初中新生的规定;2007年,泉州实验中学超计划违规招生549人,泉州外国语中学超计划违规招生365人,致使两校生均校园面积都低于10平方米,严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生均校园面积22平方米的办学标准;两所学校每名学生每年高达1万多元的学费也超出了《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每年8000元收费上限。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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