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村民谏书法院轻判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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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9974
颗粒名称: 百余村民谏书法院轻判杀人犯
分类号: D926.225.6
摘要: 钟春根,袁州区彬江镇南源,村里加坑组农民。2008年11月27日,他在帮附近林场巡护山场时,发现竹林里似有一头野猪在!拱竹笋,于是他抄起随身携带的火铳,瞄准“野猪”就开火,野猪模样的东西“哎哟”一声倒下了。钟春根感觉不对,赶紧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发现他所打的“野猪”,竟是分宜县大岗山村民李昌杰。随即他十分惊慌地向110报了警。钟春根被刑拘后,南源村村民自发筹集赔偿款7万元,以求得死者家属谅解,并联名上书法院,企望得到法律的宽恕。
关键词: 钟春根 村民 法院

内容

2009年3月18日,袁州区人民法院对过失杀人的钟春根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为何采纳村民为杀人犯请求宽恕轻判的谏书呢?2009年4月23日,记者驱车专程前往彬江镇南源村采访。在这个只有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里,记者见到了钟春根70多岁的聋哑母亲和其有智障的妻子,以及他还年幼的4岁儿子。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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