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收费、物价局执法也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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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9808
颗粒名称: 医院乱收费、物价局执法也打折
分类号: F726.755
摘要: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近日向记者实名举报,称近几年来萧山区物价局在检查当地医院收费情况时,发现医院乱收费现象严重,但最终执法时却没有依法处理,而是与医院“协商定价”,打折处罚。“新华视点”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 萧山区 物价局

内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一工作人员近日向记者实名举报,称近几年来萧山区物价局在检查当地医院收费情况时,发现医院乱收费现象严重,但最终执法时却没有依法处理,而是与医院“协商定价”,打折处罚。“新华视点”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乱收费:查出违规数额与实际处罚标准相差悬殊
  举报人徐宁初曾担任过萧山区物价局城乡所所长,现为检查分局工作人员。从1989年到物价局参加工作至今,徐宁初多次参加医疗收费大检查。
  徐宁初说,他参与医疗收费大检査时,留下了检查的原始材料,但这些材料反映出的医院违规乱收费数额与物价局实际处罚的数据形成了“天差地别”。
  徐宁初拿出2005年度萧山区物价局对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收费检查的明细表。表上显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该院各种规格的X光片合计为61500张,多收患者的费用为497469元。在CT片项,表上注明,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第三人民医院CT片14x17的数量为16800张,多收患者费用207648元。
  “这两项相加,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违规多收费705117元,这还不包括其他乱收费项目。但物价局最后认定三院所有乱收费项目加起来只有227219.45元。” 为印证萧山区物价局这样的行为不是个别现象,徐宁初又拿出萧山区物价局2006年对第四人民医院的检查明细表。记者看到,在CT 复制片和CR片一栏里,登记多收金额为535500元。但在萧山区2006年部分医院、卫生院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汇总表上,记者在四院一栏里看到所有项目违规收费金额为106684.6元。
  难说清:物价局和医院方解释矛盾百出
  记者就徐宁初的举报事实采访了萧山区物价局局长王和瑞。王和瑞表示,徐宁初举报的医疗收费检查情况他是第一次知道,因为他没有参与过具体的执法。
  于是,王和瑞马上叫来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叶帆。叶帆表示,要调案卷才能作出解释。
  等了半个小时,叶帆回来称2006年度的案卷“失踪”,只有2005年度的案卷。其中关于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的检查明细表,记者看到了与徐宁初提供表格完全不同的检查数据。
  在这份表中,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三院X光片数量为12120片,比原始表少了49380片,CT片只有4467片,比原始表少了12333片,两者合计处罚金额为73992.55元,比原始表少了631124.45元。
  对于前后相差为何如此巨大,叶帆的解释是前面表格登记的数量只是医院购进材料的总数,最后登记处罚的数量才是实际使用数,需要减去库存和消耗问医院库存和消耗数为何数倍于实际使用数,叶帆称不清楚。
  应记者要求,一星期后,叶帆陪同前往萧山区调查。在萧山区第三医院,记者向院财务科科长傅潮法询问医院一年的CT检查量。傅潮法叫CT检查科把业务量数据拿来,说平均每个月CT检查量在700人左右。
  这个时候发生了有意思的一幕,傅潮法用计算机一算,确认医院在2003年和2004年的CT使用量为16800片,他斩钉截铁地对记者说:“这个数据是对的。”这正好与徐宁初提供的表相吻合。过了一会他发现不对,又称萧山区物价局最后处罚的“4467张”是对的,至于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他说已忘记了当年的情况。
  记者要求傅潮法出示前几年的 CT片和X光片进货量,傅潮法说,因为软件太差,医院前几年的数据都没了。但记者注意到,第三医院
  2004年已经使用了“用友软件”。
  这时,站在旁边的叶帆解释说,当时CT片的价格波动很大,物价局处理,扣除了进价高的CT片。记者又问当时CT片的进价情况,傅潮法称已经忘记了。
  记者又来到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记者问CR片查处金额和实际处罚金额相差为何如此之大,该院副院长徐忠明的解释是,当时医院CR检查价格是75元,这个价格虽然比物价局规定的58元要高17元,但是当时杭州市医院的CR检查费超过90元,就和物价局讲了,这个价格萧山区医保部门是承认的,杭州那么高都不查处,萧山能不能少罚点,所以物价局就没有按照这个价格处罚。
  记者再问CT情况,徐忠明说,CT片当时确实进货太多,但实际使用没有那么多。记者问去年的检查量,徐说只有门诊登记,没有电脑资料。随后给记者提供共了一份“手抄”的数据,大约每个月CT量为500人。
  记者问,四院业务一直比三院好,为何CT量比三院每个月少200个,徐忠明说这个不知道。
  缺监督:“执法打折”是对患者的严重不公
  对于记者的调查,萧山区物价局出具了一个书面材料,称“举报人的数据是草稿,没有与医院核对,开始的数据是进货量,需要扣除库存和损耗。计入登记表的数量,最后由医院提供,且征得全体检查人员认可并签名的(记者注:徐宁初也有签名)”。
  对于物价局和医院的说法,徐宁初说:“我是当时执法人员之一,参与了物价局和医院的‘谈判’,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基本上是'打折处理'的。”“为什么医院无法提供进货清单和检查清单?为什么物价局不保留原始执法清单?简单地说,就是物价局本应作为医院乱收费的监管者,却最终成了医院乱收费的帮手,严肃的法律标准成了,‘游标卡尺',处罚的钱不会到个人手里,还不如少罚点,和医院搞好关系,对自己也有好处。只要纪委和检察院愿意查,我愿意把我掌握的更多材料告诉他们。”
  虽然谁也不承认“为个人牟利,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干部私下承认,当时确实有“人情因素”,因为考虑到公立医院负担比较重,需要财政补贴,如果如实处罚,医院受不了。再说查处的罚金也是上交财政的,这样少罚一点,财政就可少补助一点,虽然不合法,但结果是合理的。叶帆说,萧山区物价局近年来处罚款项相比其他地区是高的,经常受到有关部门表扬。对于这样的解释,患者不予认可。萧山一位李姓市民说:“医院乱收费是对病人的剥削,物价局本应把乱收费的钱让医院归还患者,无法退还的上交国库,但是他们却卖'人情'给违法单位,太不公平了。” 杭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说:“看病贵的问题为何难以解决,关键原因是监管部门没有釆取切实措施,为了部门利益,置广大患者利益于不顾,'执法打折'是一种典型的体制腐败。”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的物价执法体制确实存在漏洞,由于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一旦物价局“手软”,乱收费现象就容易失控。为此,有专家建议,应完善现行的物价执法制度,可由患者代表或者人大机构介入执法,对检查者和被检查者进行监督,防止“执法打折”,杜绝“内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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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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