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委公布令大众反感的消费“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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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9609
颗粒名称: 湖北消委公布令大众反感的消费“潜规则”
分类号: C913.3
摘要: 16日,湖北省消委公布了43条最令大众反感的消费“潜规则”,包括:解释权归商家、优惠券只能买指定商品;谢绝自带酒水、收开瓶费;中午12时须退房,否则另收费,贵重物品丢失不负责等等。
关键词: 湖北省 消费者

内容

16日,湖北省消委公布了43条最令大众反感的消费“潜规则”,包括:解释权归商家、优惠券只能买指定商品;谢绝自带酒水、收开瓶费;中午12时须退房,否则另收费,贵重物品丢失不负责等等。(4月17日新华网)
  评:这些令大众反感的消费“潜规则”一直存在着,消费者的意见也一直提着,但是一直就不见改进,消委公布消费“潜规则”自然是好事,但不能“光打雷不下雨”,应该为消费者服务到底,督促、协调相关行业或部门早日改进或摒弃这些“潜规则”,还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环境。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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