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缘何没有维修基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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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9500
颗粒名称: 商品住房缘何没有维修基金
分类号: F293.346
摘要: 宜春城区朝阳路小区的居民近日向记者反映,他们的住房没有维修基金,房子出现问题后得不到维修。
关键词: 商品房 维修基金

内容

宜春城区朝阳路小区的居民近日向记者反映,他们的住房没有维修基金,房子出现问题后得不到维修。
  陈先生住在朝阳路小区已经有五六年了。在他所住的那栋楼,大部分雨水管的下端在两三年前就已经破的破,断的断,但从来没有人来维修过;化粪池更是经常被堵。陈先生查询过相关资料,了解到国家相关部门早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开发商在出售商品住房时,应该从售房款中提取相应的房屋维修基金。陈先生曾经找到朝阳社区和房管部门,询问房屋维修基金一事,但让他失望的是,当初开发商宜春市城投公司在销售房屋时,并没有提取房屋维修基金。陈先生和其他住户都很不解,为什么他们的房子没有房屋维修基金?记者通过査阅资料了解到,国家早在1998年就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其中第4条和第5条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既然有相关规定,为什么开发商城投公司在售房时不按规定提取维修基金呢?记者致电宜春市城投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的解释是:朝阳路小区住房确实没有提取维修基金,虽然国家有相关管理办法,但当时宜春的开发商在出售住房时都没有提取维修基金,并不只是他们公司这么做;而且,在保修期内,他们曾经无偿维修过小区内的住房。现在小区的住房都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他们不再保修了,住房公用部位等出现问题,只能由住户自己请人维修 。
  记者又致电市房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宜春市人民政府2005年出台了《宜春市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住宅和非住宅都应当设立专项维修基金。从那时起,他们才开始要求宜春城区的开发商在出售新住房时提取维修基金,而之前出售的住房都没有设立维修基金。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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