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可发律师催款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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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9264
颗粒名称: 欠债不还可发律师催款信
分类号: D669
摘要: 在宜春城区一家公司担任业务员的蒋先生来电反映,某客户从1月份开始恶意拖欠货款6000余元,原来该客户口头承若一个月内还款,但蒋先生至今没拿到货款。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客户一直不说确定的还款日期。
关键词: 拖欠货款 律师 催款信

内容

在宜春城区一家公司担任业务员的蒋先生来电反映,某客户从1月份开始恶意拖欠货款6000余元,原来该客户口头承若一个月内还款,但蒋先生至今没拿到货款。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客户一直不说确定的还款日期。蒋先生说,如果把该客户告上法庭,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能不能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催还欠款?经向有关律师咨询记者得知,商企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债务关系的,如果债务人长期拖欠货款不还,可以求助律师对债务人发出催款信,说明清楚债务事实,列明相关的法律依据,提出欠债不还将面临的法律制裁,对债务人施加压力,迫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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