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经纪人市场亟待规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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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9011
颗粒名称: 农民经纪人市场亟待规范
分类号: F326.6
摘要: 农民经纪人走南闯北,流动性大,且大多没有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几乎都是“赤手空拳”上阵,管理难度很大。为此,笔者特呼吁,地方有关职能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务必切实担起职责,规范农民经纪人的合法经营权利和义务,还农村一片和谐买卖、公平销售的天空。
关键词: 农民经纪人 合法经营

内容

长期以来,农产品销售难让农民伤透了脑筋,尤其是在结构调整过程中,都说"市场要啥就种啥”,可是许多农民掌握不了市场的"晴雨表”,常常出现丰产不丰收的尴尬局面,于是,农民经纪人便应运而生。据了解,目前仅樟树市的农民经纪人就达2000多人,他们各显其能,以市场为"指挥棒”,成为农民了解市场的“好帮手”、"好舵手”。
  然而,由于个别的农民经纪人素质低,做出坑农、害农行为,农民对经纪人产生了不信任感。有的经纪人把农民辛辛苦苦劳作大半年的粮食收走,却打白条不给钱,能躲就躲;有的经纪人短斤少两,压质压价;特别是在订单农业中,如果经纪人不来收购,农民接订单生产的农产品就很难卖出去。据了解,在一些地方,农民与经纪人签的订单履约率还不到一半。
  面对农副产品卖难,而农民经纪人又不能完全信任的尴尬局面,不少乡镇干部表示,由于基层没有权力直接监管经纪人,当坑农事件发生后,他们只能尽力协调,很多时候解决不了问题。
  加之农民经纪人走南闯北,流动性大,且大多没有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几乎都是“赤手空拳”上阵,管理难度很大。
  为此,笔者特呼吁,地方有关职能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务必切实担起职责,规范农民经纪人的合法经营权利和义务,还农村一片和谐买卖、公平销售的天空。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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