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樟树市积极探索创新造林机制,通过“公开竞价、抵价承包、股份经营、无偿赠予、招商引资”等形式,合理流转山地使用权,扶持和鼓励个体私营业主等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开发与保护,走出了一条以社会力量为主的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2002年以来,该市社会力量造林面积超过10万亩,占造林总面积的60%, 蕴涵经济价值超过 1亿元。
该市在林业发展中,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造林投入机制。对生态公益林,履行建设主体责任,以政府投入为主。对深山荒坡、沿江滩涂,实行市场化运作、规模化开发、社会力量推进的造林新机制,引导农民入股组建造林联合体,合资开发规模较大、连片的宜林地块,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地处樟树市西北的吴城乡位置偏远,全乡荒山、荒地、荒坡等达4.4万亩,大部分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上,农业生产条件较差,但境内旱地、荒山荒坡主要以红壤为主,非常适合中药材和果树种植。为此,该乡依托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通过林业招商,对荒山、荒地等进行大规模开发。2001年,吉安客商敖茶如到该乡承包了2000多亩荒山。他先后投资100多万元平整山坡、规划林地,引进吴茱萸、金银花等中药材苗。如今,他的中药材基地进入盛产期,年产值500万元,成为樟树市最大的中药材生产基地。据吴城乡农办统计,近6年来,该乡吸引了115位像敖茶如这样的客商前来搞山水资源开发。他们累计投入开发资金4400万元,开发中药材种植面积两万亩,果树种植面积3000余亩,走出了一条造林绿化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双赢之路。
该市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把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晰到户,放活经营权、扩大自主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充分调动了林农和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该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林农为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营主体,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并自主决定流转方式,实现林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开展多种经营,充分发挥林地的综合效益,使林区呈现出一派山活、民富、人笑的生机盎然景象。店下镇62岁农民吕洪根,1978年迫于生计,冒着“挨批”风险造林5亩就不敢再造了。后来随着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老吕造林的胆子越来越大,如今造林400多亩,收益相当于一本160多万元的“绿色存折”。他感慨地说,如今山林归自家,让他们吃下了“定心丸”,今后他们要管好自家的林,种好自家的树,靠山致富建好“绿色银行”。
通过林改,该市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吸引了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实现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产业得发展的巨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目前,该市有林地面积50.5万亩,林木蓄积量87.3万立方米,蕴涵的经济价值达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