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实行安商“红黄榜”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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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8144
颗粒名称: 宜丰县实行安商“红黄榜”制度
分类号: D630.1
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创优发展环境,近年,宜丰县制定了安商“红黄榜”、“红黄牌“制度。
关键词: 红黄牌 政府服务意识

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创优发展环境,近年,宜丰县制定了安商“红黄榜”、“红黄牌“制度。
  该制度规定,“红黄牌”发放主体为全县各乡(镇、场)招商委办、工业园管委会、园区企业和园外重点企业;被发放对象为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服务行业。该县每年初召开专门的“红黄牌”发放会议,规定每年发放红黄牌各12张,并且在县邮政局设立专门的“红黄榜”投寄信箱。凡“红黄牌”持有主体认为服务部门的服务态度特别好、对服务特别满意的,可以当场给服务部门(单位)发放“红牌”;凡对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极不满意的部门(单位),可向96110信箱投寄“黄牌”;每月8日由县纪委、招商委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方共同派人开启信箱,共同签字确认“黄牌”数;每月10日在县政府一楼大厅安商“红黄榜”上公布截至上月底各职能部门“红黄牌”获得情况,同时在宜丰政务信息网、宜丰通讯、宜丰电视台上公布。并规定了计分办法和奖惩措施,规定基本分为80分,每得一张“红牌“加5分,得一张“黄牌”扣10分;年内,凡部门(单位)连续3个月排位后3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其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且该部门(单位)不能被评为先进部门(单位)和文明部门(单位),“一把手”也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两年获得“黄牌”数第一的部门(单位),“一把手”一律就地免职。同时县委、县政府年终对得分前10名的安商服务先进部门(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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