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经济适用房有何条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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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8085
颗粒名称: 申购经济适用房有何条件
分类号: F293.31
摘要: 据了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是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及同住的直系亲属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但符合安置条件的驻地部队人员不限;2、必须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关键词: 经济适用房 申购条件

内容

市民袁先生来电:我现居住在袁州区杨山路丽景花园,但目前我们夫妇户口还在袁州区芦村乡。本人于2006年进城,至今一家八口还住在女儿的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里,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本人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知是否符合条件?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据了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是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及同住的直系亲属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但符合安置条件的驻地部队人员不限;2、必须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政府已划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线;4、未参加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等属于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福利房。
  另外,如果单身居民参加工作3年以上符合晚婚年龄(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且符合申购条件,也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因此,综合以上各方面条件考虑,袁先生当前状况不符合申购条件。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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