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工商局十项措施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7983
颗粒名称: 宜春市工商局十项措施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分类号: F241.4
摘要: 为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日前,市工商局采取十条服务措施,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关键词: 农民工 返乡创业 绿色通道

内容

为大力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日前,市工商局采取十条服务措施,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该局一是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即到即办,优先受理,材料齐备的当场发照,并免收个体登记费。二是对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其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对申办一般性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降低至3万元人民币。三是申办个体经营除法律法规明确限制需前置审批的情况外,其他登记条件尚不具备但在一个月内能完善的,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可核发有效期为3个月的营业执照。四是对申请冠县级以上行政称谓的个体户名称,可由辖区分局受理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分别向市或县区注册局呈送。五是将办理筹建经营项目的优惠政策扩大到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范围。六是允许跨分局辖区或行政区划的返乡农民工共同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一切费用,对申办个体经营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项目的允许试营业半年,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注册登记。七是材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一个工作日办结,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结。八是对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由返乡农民工带回在外务工信息和生产经营技术,对当地能起示范带动作用需创办的经济实体,其办照事宜由注册局长、各分局局长组织专门力量全程服务。九是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做到少检査、多支持,少监管、多服务,少限制、多促进。十是加强市场监管,为农民工进入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刘小琨
责任者

相关机构

宜春市工商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宜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