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信访“双向承诺”制有效化解矛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7410
颗粒名称: 万载:信访“双向承诺”制有效化解矛盾
分类号: D632.8
摘要: 万载县纪委在处理基层群众集体访工作中,结合多年信访工作实践,提出了对反映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集体访,实行调查人员与上访群众“双向承诺”制度,收到了显著效果。
关键词: 信访工作 双向承诺

内容

万载县纪委在处理基层群众集体访工作中,结合多年信访工作实践,提出了对反映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集体访,实行调查人员与上访群众“双向承诺”制度,收到了显著效果。
  该县纪委实行的信访“双向承诺”制规定,上访人应做到“五承诺”:一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别人;二是上访人反映问题应一次反映完毕,人数多的可由上访代表向调查人员反映,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未经调查组同意,不得重复提出问题;三是在约定时间内,反映的问题尚未调查结束,上访人不得越级上访;四是经调查组同意,上访代表可参与简单、无保密性问题的调查;五是上访群众对调查人员可提出回避。
  纪委调查人员应做到“三承诺”:一是必须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信访问题,不得推诿、拖延;二是信访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查结,复杂问题不得超过3个月,超期的群众可直接到上级机关投诉;三是调査组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处理结果及调查情况向上访群众反馈,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就具体项目进行复议。
  县纪委实行“双向承诺”制度以来,上访群众与纪委调查人员双方互相配合,认真践诺,使上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两年来,县纪委成功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余件,化解和稳定集体访20余次,给予15名村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农民群众对此非常满意。据统计,2008年群众反映乡、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比2006年下降了39%,越级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同比下降了52%。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谢昌仁
责任者
佳璐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万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