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消费券变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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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6991
颗粒名称: 谨防消费券变味
分类号: F244
摘要: 为了拉动消费,近来发放消费券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如果说各地以政府发“红包”的形式向市民派发消费券,还可以说“是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的特殊办法,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的话,杭州市提出的做法就大胆到了触及法律红线的地步了。
关键词: 消费券 工资

内容

杭州公务员工资福利,部分可能以消费券形式发放。(2月10日《都市快报》)
  为了拉动消费,近来发放消费券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如果说各地以政府发“红包”的形式向市民派发消费券,还可以说“是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的特殊办法,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的话,杭州市提出的做法就大胆到了触及法律红线的地步了。
  显而易见,工资福利是公务员的合法收入,应该属于公务员的私有财产。公务员将其合法收入,选择储蓄也好,选择消费也罢,用不着也不容许别人“越俎代庖”。杭州市拟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以消费券形式发放,难逃侵犯公务员的私有财产支配权的嫌疑。这实质上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公权侵犯私权,同样是公权失范和权力膨胀的表现。如果打着“一心为公”的幌子,堂而皇之地以公权侵犯私权,会让有关官员在侵害私人利益时,不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浑然不觉,反而还觉得理直气壮。因此,这种 “一心为公”式的公权侵犯私权现象,更加值得人们警惕。
  其实,这种“一心为公”式的公权侵犯私权现象的出现并不鲜见,各地出现的诸多野蛮拆迁、强征土地、随意摊派行为等,就是地方政府官员理直气壮地打着“一心为公”招牌而胡乱作为的结果。我国的政治文明和法制进程走到今天,公权不得侵害私权已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依法治国的纲领下,依法行政是每一个官员进行决策时应守的一条红线。唯其如此,公权才不会失范,官员手中的权力才不会膨胀,官员行使权力时才不会为所欲为。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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