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违纪更要查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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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6379
颗粒名称: 集体违纪更要查处
分类号: D262.6
摘要: 集体违纪是指一个地方或部门、单位为了小团体或部分人的利益,打着为集体谋福利的旗号,集体实施违纪的行为。
关键词: 集体违纪 查处

内容

集体违纪是指一个地方或部门、单位为了小团体或部分人的利益,打着为集体谋福利的旗号,集体实施违纪的行为。这类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五种:一是截留收入,将应缴交财政的收入截留下来,甚至私设"小金库”。二是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摊派。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挪作单位公用或违规开支。四是滥发私分,滥发钱物,少数人私分公款。五是违纪开支,送礼行贿,公款旅游等。这类“责任”共担、"风险”共存、"利益”共享的违纪行为,比一般单独违纪作案行为具有更大的腐蚀性和危害性,因此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严肃查处。
  如何加大集体违纪查处力度,有效防止集体违纪行为发生呢?笔者认为,一是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集体违纪决定的形成往往要靠“一把手”一锤定音,因此“一把手”负有不可推却的主要领导责任。对“一把手”的处理,既要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作用,该处分的要处分,决不能心慈手软,又要充分发挥组织处理的作用,该挪位子的要挪位子。二是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集体违纪,虽然是集体行为,但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还是有主要、直接、一般责任之分。对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搞"法不责众”,也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对主要、直接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三是要严肃追究单位的纪律责任。该收的违纪款要收,该罚的款项要罚,并且还要进行通报、新闻曝光,既不能让他们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也不能给他们留面子。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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