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节日期间谨防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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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5897
颗粒名称: 警方提示:节日期间谨防经济犯罪
分类号: D914.33
摘要: 记者8日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获悉,一到年底,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财、物流动频繁之机,乘机作案、非法牟利。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六类经济犯罪。
关键词: 诈骗 经济犯罪

内容

记者8日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获悉,一到年底,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财、物流动频繁之机,乘机作案、非法牟利。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六类经济犯罪。
  一是伪造代金卡、代金券骗取财物。节日期间,商家常印刷并出售大量代金卡、代金券,由于这些代金卡、券在印刷和使用上缺少相关规定和必备的防伪标志,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空可钻,常以伪造的代金卡、代金券诈骗商家货物或调换真币。
  二是提供虚假“包车”服务骗取定金。由于年关长途火车、汽车票紧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外来务工人员急于回家的心理,实施诈骗。需要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不要轻信网上“包车”信息,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交通工具,购买有效乘坐票证。即使遇到此类需要承租个体交通工具返乡的,也应采取先上车后付款的方式,以免延误返乡时机。在受骗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是使用假币。节日期间也是使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
  四是使用假发票。节日期间;随着居民消费的上升,一些商家为了偷逃税款,开始以各种手段销售、使用假发票。这些商家在开具发票时真假皆有,使消费者防不胜防。
  五是合同诈骗。节日期间,以生活消费品为重点,厂家、商家之间的经济交往较平时活跃,紧俏商品、名优产品抢手,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手中有紧俏商品为诱饵,诱使商家签订购销合同,骗取订金或贷款后逃匿。
  六是各类“专业贷款”短信骗局。不法分子抓住年底一些人急需资金做生意又难以筹到贷款的情况,发布各类“专业贷款”信息广告进行诈骗。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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