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顺民意阳光普照惠民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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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5871
颗粒名称: 住房保障顺民意阳光普照惠民心
其他题名: 宜春市“两房”建设综述
分类号: F293.31
摘要: 2006年以来,宜春市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以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 住房保障 阳光普照 宜春市

内容

2006年以来,宜春市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以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标明确推进有力成果显著
  2007年,宜春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14万平方米、2335套,完成投资1.65亿元,其中,中心城区8.92万平方米、1008套,完成投资8900万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8万平方米、1000套的目标任务。全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4177户,经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3454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通过公开摇号,中签的2335户家庭全部在当年办理了入住手续。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现了“当年开工建设、当年交付使用”的工作目标。
  2007年,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3140户,经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为2617户,保障人口达到6543人。全年通过新建、改建、购买、调剂廉租住房502套,作为实物配租房源,优先保障“双困”(低保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家庭;当年发放租赁补贴金额达到324.98万元,2115户家庭受益。全市人均住房7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2008年,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4万平方米,实际开工建设16.59万平方米、2212套,总投资为1.53亿元。其中中心城区8.25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为9200万元。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为3829户,有3063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到2008年11月底,通过摇号已销售1325套。
  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范围,2008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有26911户,符合条件的为20927户,受益人口达54006人。全年通过新建廉租住房1363套进行实物配租,其余全部进行租赁补贴,20927户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精心组织阳光操作让利于民
  回顾几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主要做法是精心组织,阳光操作,让利于民。
  —是严把建设关,确保入住群众舒心。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能真正买得起经济适用住房,我市釆取召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听证会,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釆取行政划拨,减免各种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方式,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每平方米下降了近600元。同时加强对建筑成本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2007年,我市中心城区首期8.9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政府让利就达5000多万元。
  在“两房”建设中,我市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化进程,坚持“环境要美、质量要高、配套要好”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设计上,充分体现人性化的特点,合理利用空间,完善住房使用功能。在室内设计上充分考虑有限空间的利用,室外设计精益求精,小区景观环境设计参照目前市内最好的商品房小区内景观设计标准执行,在小区内按标准规划建设物业管理用房,为小区售后物业管理奠定基础,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怡兰花园”小区入住家庭首期为1008户,二期为672户,人口将达到4500多人。为保持小区长治久安,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拨给专项经费设立“怡兰花园”社区居委会,方便入住群众办事,给广大群众一个大“家”;二是成立专业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小区安全保卫、环境美化、设施维护等各项服务,并在服务费方面实行优惠。三是为低收入家庭成员提供就业机会,物业公司优先聘用小区内零就业家庭成员,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使中低收入家庭安居乐业。
  二是严把审核关,确保社会各界安心。
  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廉租住房配租方面,坚持“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管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原则,确保了取得申购资格的家庭真正符合条件。2007年度,宜春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在社区申请报名的有1746户,最后由市政府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为1285户,而且被取消申购资格的家庭没有任何异议。廉租住房在社区最初申请报名的有984户,最后确定受益家庭为861户。
  在廉租住房保障方面,中心城区主要釆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租通过调剂284套合适的直管公房和收购部分改制企业旧房进行改造,配租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由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到了实处,因而到目前为止,“两房”建设、销售、配租等各个环节没有发生一例投诉、上访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三是严把贷款关,确保放贷银行放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能否买得起房,按揭贷款是关键。
  为了确保困难购房户贷到款,市政府领导多次与银行协调沟通,市政府还拆借了600万元作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银行按揭贷款担保金,消除银行对购房者不能按期还贷的顾虑;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相关的还款约束规定,彻底消除了银行的顾虑,最终建设银行宜春分行和工商银行宜春分行承办了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心城区491户家庭通过按揭贷款圆了多年的住房梦。
  领导重视督导及时群众满意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路走来,由于领导重视,部门齐抓,措施得力,我市的“两房”建设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评价。
  早在2006年底,我市就特别提出了“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逐步解决部分群众住房困难”的五年工作目标与任务。此后,市政府连续出台多个规范的操作性强的文件,建立了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制度。
  2007年1月16日,在全省“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新闻发布会”上,我市正式对外公布了当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设计方案、销售价格和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同时公布了当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两房”建设开始付诸实施,进入具体操作阶段。
  2007年4月至2008年11月期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深入受益家庭了解情况。省长吴新雄亲自参加了我市2007年、2008年度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廉租住房配租摇号仪式。2008年8月14日,全省”两房”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宜春召开。这
  一切,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我市的“两房”建设事业;这一切,让宜春的“两房”建设者深受鼓舞;这一切,让宜春的广大人民群众深受感动。
  安居乐业梦成真,社会和谐幸福多。在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我市将继续创新工作举措,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与推进“两房” 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继续努力。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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