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住宅建设问题的思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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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5550
颗粒名称: 对农村住宅建设问题的思考
分类号: F293.3
摘要: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在农村,这种说法曾经很流行,说明宅基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性。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片片农民住宅小区,一排排宽敞亮丽的房屋拔地而起。
关键词: 住宅建设 建设管理

内容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在农村,这种说法曾经很流行,说明宅基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性。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片片农民住宅小区,一排排宽敞亮丽的房屋拔地而起。但在农民住宅建设热火朝天的同时,也暴露出住宅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如部分农民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认为超占宅基地不违法,有的认为虽违法但罚款就可以了事;有些乡镇村镇建设规划不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有些乡镇村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一些村组没有宅基地预留地,有的则随意扩大或建新不腾旧,使预留的闲置、新宅基地得不到及时划定等。针对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釆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民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第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宣传近年来国家的相关国土政策,向农民发放《农村住宅建设明白卡》,提高全民国土法制意识,增强农民节约土地、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第二,细化宅基地取得条件。按照宜春市农民住宅用地“十不准”规定,确定其用地面积,超面积或占新不拆旧的,收取宅基地超占费,用经济手段制约宅基地多占、超占行为,使多占宅基地户随着村庄规划的实施,在新建、改建、扩建时逐步退出多占、超占面积用地。
  第三,完善宅基地监管制度。做到“四公开、四到场、一监督”。“四公开”,即公开村庄内部用地指标;尤其要强调的是,公开申请建房用户名单;公开列为当年建房对象的名单;公开审批结果。“四到场”,即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在农宅建设的选址、放样、砌基、竣工验收4个时间点都要到场。“一监督”,是指无论是公开还是到场都应接受群众监督,必须倾听群众的意见,防止新的多占、超占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建立预防为主、事先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制度,经常性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将农村滥占乱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给予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第五,开展宅基地综合整治。挖掘宅基地开发利用潜力,制定“一户一宅”、治理“空心村”的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小块宅基地合并开发使用。在“空心村”较大区域实行宅基地新增指标冻结政策,督促开发利用村内空闲地,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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