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无震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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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4593
颗粒名称: 企业破产无震荡
分类号: F271.4
摘要: 宜春市水泥厂是袁州区一家国有建材工业企业,原有职工702人,由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而导致破产。[经验展示]破产案件的审理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成果看板]200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2件,涉及破产资产2.2亿元,实现资产变现5600万元,协助政府安置职工4000余人,没有引发一起非正常上访事件,实现了破产案件无震荡审判。
关键词: 破产 企业 法院

内容

[新闻回放]宜春市水泥厂是袁州区一家国有建材工业企业,原有职工702人,由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而导致破产。破产过程中,袁州区人民法院及时成立破产清算组,对该厂的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评估,3次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破产进程,反复深入职工家中做思想工作,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到位,2004年11月顺利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共分配债权总额668.74万元,协助政府安排职工300余人,并将企业成功进行了拍卖。[经验展示]破产案件的审理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公正、慎重、稳妥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服务企业改制、妥善安置职工放在第一位,严把立案关,将听证制度引入破产案件审查程序,把破产立案工作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防止某些人借破产之名行逃债之实,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发展意识,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企业破产后的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工作,运用整体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盘活企业资产,使之发挥最大效益,并把处置资产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拓展企业资产利用途径,破产过程中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高度重视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在企业财产的分配、债权的兑现上尽力向职工倾斜,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就地实现再就业,切实解决职工的生产生活难题。[成果看板]200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2件,涉及破产资产2.2亿元,实现资产变现5600万元,协助政府安置职工4000余人,没有引发一起非正常上访事件,实现了破产案件无震荡审判。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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