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14450 |
颗粒名称: | 宜丰选录人才有了住房补贴 |
分类号: | F293.31 |
摘要: | 近年来,宜丰县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先后7次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拔了360多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县直单位和乡镇机关。为解决选录人才特别是外来人才的实际困难,营造一个居住舒心、出行放心、办事顺心的生活环境,宜丰县坚持把建立和落实人才关心关爱机制作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保障,专门出台了选录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由县财政每年统一发放住房补贴。实行住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住房补贴标准按每人15平方米、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5元计算,每人限补5年,由县财政局年底统一发放。目前,该县有100多名选录人才享受住房补贴。 |
关键词: | 人才 选录 住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