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贪官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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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4417
颗粒名称: 浙江省首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贪官家属
分类号: D914.392
摘要: 原47省道浦江段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吴玉林因受贿40万元,日前一审被金华市中院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而他的妻子陈梅华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成为浙江省首个以此罪名被追究转移受贿赃款责任的贪官家属。
关键词: 贪官 受贿 犯罪

内容

原47省道浦江段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吴玉林因受贿40万元,日前一审被金华市中院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而他的妻子陈梅华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成为浙江省首个以此罪名被追究转移受贿赃款责任的贪官家属。(11月25日新华社电)评:对贪官家属帮助贪官转移、隐匿犯罪所得以此罪名被判刑,这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都是第一次,对于加大打击贪污、受贿犯罪具有标本意义。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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