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拖欠教师工资政府不准新建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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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3812
颗粒名称: 河南:拖欠教师工资政府不准新建楼堂馆所
分类号: F244.2
摘要: 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未完成教师工资清欠工作的县(市、区),不准用财政资金新建楼堂馆所。
关键词: 河南 教师工资

内容

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未完成教师工资清欠工作的县(市、区),不准用财政资金新建楼堂馆所。
  河南省政府要求,中小学教师工资清欠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省政府规定了清欠工作的时限:欠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县(市、区)最迟要于2009年教师节前全部补发到人;欠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最迟要于2011年教师节前全部补发到人,2008、2009两年清欠任务要完成过半。
  河南省政府强调,各级政府要把中小学教师工资清欠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教师工资清欠工作的县(市、区),公务员津补贴第二步改革暂不实行,不得用财政资金新建政府办公楼、宾馆、招待所等,不得兴建城市广场等大型共用设施,行政单位共用经费实行零增长。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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