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随意停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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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3802
颗粒名称: 切莫随意停车
分类号: U491.7
摘要: 2008年11月10日下午4时30分许,铜鼓县城某小学门前,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与停靠在公路边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接女孩放学回家的母亲和小女孩双双受伤的交通事故。
关键词: 车辆停放 交通安全

内容

11月10日下午4时30分许,铜鼓县城某小学门前,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与停靠在公路边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接女孩放学回家的母亲和小女孩双双受伤的交通事故。
  由于汽车的不断增加,随意乱停车已经成为高频率的交通违章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医院、学校等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请不要在公路两边随意停车,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遏制乱停车现象,维护城市的交通安全。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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