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住有所居,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由此可见,房地产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伟大的事业、惠及百姓的事业。我们必须把房地产业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把房地产管理部门建成为民解难事的部门,把房地产管理系统的干部培养成为民办好事的干部。
躬耕为民,要着眼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及权益保护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在住房、维权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房管干部要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分门别类,建档立案,逐项解决。
同时,我们房管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对房地产管理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距离,要在正视差距中解放思想,在正视差距中增强进取意识,破除畏难情绪,破解工作中的难题,破除低标准,树立追求大作为的信心。要摆脱被动落后的局面,要有鼓足赶超先进的勇气、战胜困难的锐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士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干出成绩,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当前,要切实把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好,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好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首先,要充分认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性。房价过快上涨,群众买房将更加困难,生活负担将会加重,会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因此,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使其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其次,要按照《宜丰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引导房地产投资保持合理规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要重点解决好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当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髙度认识住房问题,努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廉租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健全廉租房保障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房源,确保廉租房保障资金来源;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标准,严格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第四,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程序,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地。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囤房惜售、随意涨价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