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公安局推行执法主办民警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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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3696
颗粒名称: 靖安县公安局推行执法主办民警责任制
分类号: D035.3
摘要: 靖安县公安局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执法主办民警考核和评审制度,提高了民警参与办案的门槛。
关键词: 靖安县公安局 民警责任制

内容

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2007年以来,靖安县公安局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执法主办民警考核和评审制度,提高了民警参与办案的门槛。执法主办民警资格考试和评审由局评审委员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县公安机关直接承担办案工作的民警都必须参加。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由县局发给执法主办民警资格证书。主办民警可以主办刑事和行政案件,并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定性、量罚执行、卷宗管理等全面负责。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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