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镇强化公车使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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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3439
颗粒名称: 罗市镇强化公车使用管理
分类号: D261.3
摘要: 奉新县罗市镇将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私驾公车被查处的,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在依法调查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
关键词: 公车使用 管理工作

内容

奉新县罗市镇将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私驾公车被查处的,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在依法调查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对有隐瞒或拖延不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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