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质监局: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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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3023
颗粒名称: 宜春市质监局: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分类号: F203
摘要: 为创优政务环境,维护经济秩序,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键词: 管理措施 监督管理

内容

为创优政务环境,维护经济秩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要求全市质监系统围绕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加大质监服务企业工作力度,做到服务中小企业“七帮助”,即:主动参与和积极服务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全面翔实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帮助招商引资企业快速办理各种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手续;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指导帮助其制订企业标准;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釆取定期回访、信息通报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标准、实施细,则的动态信息;对非强制性管理产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且检测能力不足的工业园区企业,引导帮助企业联合建立产品检测机构,解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对多年来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产品质量稳定、没有不良记录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行政许可复审中,简化鉴定评审,帮助其尽早获得行政许可;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业务咨询和诊断,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对涉及省质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条件,积极协调,努力逐步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实时查询,帮助企业缩短办证时间、简化办证程序。
  督促企业整改实施首查“六不罚”,即:产品标志不规范的(影响人体健康安全和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情况除外),督促整改,实行首查不罚;新办企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督促整改,实行首查不罚;监督检査发现产品次要技术指标不合格,但未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督促整改,实行首查不罚;新办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在申办制造许可的过程中,组织小规模的生产,其产品未销售的,实行首查不罚;下岗职工开办的企业,出现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帮助整改,实行首查不罚;企业按合同约定为用户生产的不用于上市销售的、不涉及国家强制性管理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办理,不予处罚。
  支持企业发展做到“九免费”,即:为工业园区提供计量、标准、认证业务知识培训免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免收企业检査费;下岗职工、自主择业军人新开办的企业、残福企业,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免费;为下岗职工、自主择业军人新开办的企业、残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标准査询免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免费;国有企业改制,需变更的各种证件免费;省质监局授权或验收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查认可免费;认证咨询机构资格审批免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免费。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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