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分手后索要购房款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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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2610
颗粒名称: 女子与男友分手后索要购房款获支持
分类号: DF51
摘要: 和未婚男友合买了一套房屋后,许女士发现对方出轨致另外一名女子怀孕。分手后,许女士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要自己曾经支付的买房款。
关键词: 房屋贷款 赔偿

内容

和未婚男友合买了一套房屋后,许女士发现对方出轨致另外一名女子怀孕。分手后,许女士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要自己曾经支付的买房款。记者获悉,北京市海淀法院判决负心男给付许女士35万元。
  许女士称,2003年,她与赵先生建立恋爱关系。2005年底,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2006年,两人以赵先生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她交了30万元首付款,并偿还银行贷款、房屋保险费等35万元。2006年下半年,她发现,赵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并致对方怀孕。
  两人断绝恋爱关系后,许女士将赵先生告上法院,要对方归还购房款33.5万元,并支付70万元的房屋升值款。
  庭审时,赵先生则表示,许女士只支付了12万元首付款及2.3万元银行贷款,剩余款项都是他支付的。
  法院审理后认定,购房人虽为赵先生,但此房为两人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偿还贷款,属共同财产。恋爱关系结束后,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该套房屋的折价款,应为双方分手时房屋市场价值减去未偿还贷款的一半。经测算,该套房屋扣除贷款后的市场价格为70万,故许女士可得35万元。
  宣判后,赵先生提出了上诉。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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