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上午8时30分,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
"带被告上庭!”当法官庄严宣布的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法庭右侧的小门,只见一个中年男子,在法警的押送下,步履沉重地走入铁栅栏围着的告被席。
这名男子正是曾经风光无限的“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株洲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智。
这一天,因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600万元、贪污78.4012万元、挪用公款300万元、受贿20.5994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67.99万元、单位受贿60万元的何智一案,在株洲开庭审理。
据株洲市纪委书记杨平介绍,此案是该市建市以来被纪委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第一起在职正处级干部案件,同时何智也是第一个因网民举报而落马的在朱洲网络反腐风暴中的第一人,此案也成了中国网络反腐的一个里程碑,其意义已经远远超过此案本身。
一条网络举报线索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6年11月份的一天。当时,杨平正在上网查看信息,突然,来自红网一个网民的曝料,让他眼前一亮。
该网民声称,他是株洲江南商城的员工。2005年,企业改制几经折腾,时任株洲市粮食局局长的何智,终将固定资产5000万元、地产价值8000万元、年经营收入1500万元的江南商城,以1130万元的超低价格,卖给了市场内做的灯个具体生户育戴某。
正当株洲市纪委准备开始调查网友举报的情况时,突然接到省委领导批示的督办函,希望株洲严肃调查此事。
于是,株洲市纪委的工作人员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与内容,逐一核实何智的贪污腐败问题。
民主生活会露马脚
之后的一个民主生活会彻底将何智的问题暴露于众。
2007年3月29日,株洲市粮食局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时,数名党组成员公开揭露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智的各类问题。次日,这几位党组成员又联名上书给株洲市有关领导,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双规”期间,株洲市纪委进一步掌握了何智的相关证据。
5月2日,纪委对何智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双规”措施。8月12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何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株处理洲市人将民其检逮察捕院。
何智的六宗罪
第一宗罪:贪污
在法庭上,每当公诉人向何智提问时,手持公诉书的何,身体都会微微颤抖。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何智负责对芦淞粮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芦淞粮贸公司)进行改制,其中涉及到芦淞粮贸公司在湖南南玉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玉公司)中占有40%的国有股份的处置。这部分国有资产经初评为378万元。同年6至7月份,何伙同欧阳新、刘开鑫在南玉公司国有资产评估书正式出台前,多次协商策划,由3人共同出资以300万元收购南玉公司国有股,并签订了协议。
最终,欧阳新、何智与台商刘王秀签订协议,以300万元的价格,将南玉公司中的国有股转让给刘。事后,刘开鑫一次性给予何30万元。
2007年4月16日,何为了逃避株洲市纪委的调查,将18.5万元退回给刘。
第二宗罪:挪用公款
公诉人在法庭上声称,2003年9月,何智与欧阳新为了筹集收购南玉公司国有股的资金,便策划以南玉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由市粮食局提供大额存单到银行作质押。当月,何安排粮食局出纳从单位的拆迁账户上转出150万元,以市粮食局的名义在市商业银行凤凰支行办理一张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称定期存单)。4日后,何未经局党组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在权利质押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意将此笔150万元的定期存款质押为南玉公司贷款。
2004年上半年,原株洲市粮食局下属国有公司江南商城进行改制。何未经集体研究,将粮食局在银行的150万元定期存单为戴勇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第三宗罪:受贿
检察机关指控,原株洲市粮贸公司在市区有4000多平方米闲置土地。2003年12月,湖南神农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块地被划归神农米业所有。2004年8月,株洲海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君找到何智协商合作事宜。
2004年11月,株洲湘银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湘银)总经理齐建湘找到何,提出购买这块地。事后,何知道某楼盘是“湘银”开发的,便电话告知齐建湘,想购买该楼盘的住房。最终,考虑到自己公司与对方的土地转让协议还没正式签订,齐建湘只好将一套住房,按每平方米1600元的价格卖给何。当时,该房的标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600元。之后,经何同意,将该块地转让给湘银。
第四宗罪:私分国有资产
公诉人在法庭上声称,湖南神农粮食有限公司是株洲市粮食局下属的一个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4月,何任株洲市粮食局局长后就兼任该公司法人代表。2005年8月,该公司改制后其名称变更为湖南神农粮食有限公司。
2003年以来,何先后19次安排财务人员从株洲市粮油购销总公司以及名称变更后的“神农”公司账上套去资金167.99万元给市粮食局的干部职工发放福利。
第五宗罪:单位受贿
2006年,未经集体研究,何以粮食局名义,同意免去江南商城230万元债务。尔后,戴勇以江南商城的名义打了一张60万元的欠条。2007年1月底,江南商城兑现了欠条,而这60万元中的绝大部分被用于春节前给干部职工发福利,少部分被用于给相关单位送礼。
第六宗罪:滥用职权
检察机关指控,江南商城改制前欠株洲市工商银行贷款本息3663万元。2004年8月,江南商城与银行签订协议以1000万元了结此项债务。在未请示上级领导的情况下,2004年12月,何决定以每股1元的价格向局机关干部转让湖南神龙粮食有限公司(原株洲粮油购销总公司)所持江南商城580万股份中的200万股国有股。
2007年,经湖南天华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证实:湖南神龙所持股份价值1206万元。此次国有股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0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