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0月10日起开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2482
颗粒名称: 山东省10月10日起开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分类号: U492.4
摘要: 山东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以削弱燃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 燃油附加费 客运调度

内容

近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以削弱燃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带来的影响。
  《通知》决定,从今年10月10日起,在我省公路客运票价外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建立燃油附加与油价调整联动机制。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及联动方法是:以2006年3月25日柴油价格每升4.26元为基数,燃油价格涨幅累计在10%以内的不实行联动,不收取燃油附加费;燃油价格上涨10%以上的,采取在客票价格之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方式进行联动。燃油价格每上涨10%,根据运营里程长短,每票分别在票价外加收0.30元、0.50元、1.00元、1.50元、2.00元不等。
  《通知》指出,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票价因国家已给予财政补贴,不实行联动。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不实行浮动。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机构

山东省发改委
相关机构
山东省交通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山东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