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企业因工伤残津贴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2120
颗粒名称: 甘肃省调整企业因工伤残津贴标准
分类号: F244.1
摘要: 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8月起,甘肃省对企业因工伤残(人员)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进行调整。据介绍,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08年6月30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关键词: 津贴 津贴标准

内容

新华社兰州8月24日专电(记者宋常青)记者从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8月起,甘肃省对企业因工伤残(人员)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进行调整。
  据介绍,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08年6月30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按照六级到一级每人每月增加费用为97元到131元不等,在调整后伤残津贴仍不足560元的,调整到560元。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阅读

相关人物

宋常青
责任者

相关地名

甘肃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