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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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2008
颗粒名称: 请不要占道经营
分类号: TU984
摘要: 8月3日上午8时许,铜鼓县一男子丁某骑自行车带着2岁的男孩途经县城三八路一南杂食品店门面时,不小心被路上摊架拌倒,导致小男孩跌倒,脸部、脚部皮肤被划破,用去医药费56元。事后丁某找到该店店主要求赔偿医药费。店主不同意,认为自己留了行走的空间,丁某骑车不小心,才使小孩摔伤。
关键词: 城市管理 占道经营

内容

8月3日上午8时许,铜鼓县一男子丁某骑自行车带着2岁的男孩途经县城三八路一南杂食品店门面时,不小心被路上摊架拌倒,导致小男孩跌倒,脸部、脚部皮肤被划破,用去医药费56元。事后丁某找到该店店主要求赔偿医药费。
  店主不同意,认为自己留了行走的空间,丁某骑车不小心,才使小孩摔伤。双方各执一词,于是丁某打电话报了警,情求警方协调解决铜鼓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对现场,旁人的了解,民警认为占道经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丁某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也不该,在人行道上骑车带小孩更不对,应负一定的责任。经过调解,店主答应赔偿丁某小孩医箱费36元。
  目前,有的店主总是图自己方便,把商品搬到店前的人行道上,这样不但影响他人的行走,更带来了安全隐患。为了安全,请别占道经营。警方提醒,人行道是行人行走的公共场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为私有,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赔偿责任。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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