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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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1839
颗粒名称: 宜春市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分类号: C913.7
摘要: 《宜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经8月8日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启动
关键词: 宜春市 救助工作

内容

《宜春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经8月8日第18次宜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启动。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以“救急救难”为主,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市民政局负责市直单位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的实施和管理;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的实施和管理;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宜春经济开发区民政部门各自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的实施和管理。
  城乡低保户中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和在城乡低保制度和其他专项就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的120%以内)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经村(居)委会调查、乡(镇、街道)核查无误后,填写《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有关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属宜春市直单位的困难群众报宜春市民政局审批。符合临时生活救助的对象经民政部门审批后,其救助资金即可通过金融机构由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专项账户直接转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是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困解决特殊难,给予非定期、非定量临时生活救助的制度。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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