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宜春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141120020220010744 |
颗粒名称: | 商品房出卖方违约 双倍返还定金没商量 |
分类号: | F293.346 |
摘要: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购买一套可心住房是许多家庭的梦想。然而,在商品房认购中,人们常会与霸王条款不期而遇,并因此招至无端的烦恼。就眼下接到的有关购买商品房的投诉来看,因定金引发的投诉比较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一些购房条款上写有:“认购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即交付定金2万元,本认购书签订后,定金不退还。”的字样。李彬说,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严重违反了《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关键词: | 房地产经济 霸王条款 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