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家款拘役六个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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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0731
颗粒名称: 挪用公家款拘役六个月
分类号: D914.392
摘要: 2008年7月10日,丰城市一村干部因私自挪用社会抚养费及农网改造款,被判处拘役6个月。
关键词: 丰城市 基层干部 挪用公款 拘役

内容

2008年7月10日,丰城市一村干部因私自挪用社会抚养费及农网改造款,被判处拘役6个月。
  2007年7月至10月期间,原丰城甫曲江镇三洲村委会副主任胡某某在协助曲江镇政府收取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经手收取了三洲村超生对象胡某、杨某、吴某等5人社会抚养费共计人民币1.95万元;2007年7月至11月期间,胡某某受曲江镇政府委托,经手收取了三洲村委会半洲村小组吴某等40户农网改造款共计人民币8000元。上述两笔款共计人民币27500元。胡某某未上交入账, 而是用于归还自己承包工程的借款 和家庭开支。
  案发后,胡某某将该款退交曲江镇政府。法院认为,胡某某利用其协助曲江镇政府收取社会抚养费等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构 成了挪用公款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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