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环保局公开承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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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0509
颗粒名称: 宜春市环保局公开承诺
分类号: D630.1
摘要: 宜春市环保局公开承诺:环境执法监管法律依据;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程序;公开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公开行房程序;公开行政复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环保部门纪律和廉政规定、优质服务标准;公开排污费征收项目、标准、范围及依据;公开环保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每日在宜春电视台公布宜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每月在宜春环保网上定期发布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帝环境质量数据。
关键词: 工作制度 公开承诺

内容

市环保局
  一、文明礼貌服务。严格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四个“优先”和“六个一”,即:服务“三大战役”优先。群众信访投诉处理优先,大事要事优先,特事急事优先;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展示一个良好的形象,露出一个诚挚的微笑,送上一句真心的问候。让出一张关心的椅子,递上一倍温暖的茶水,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公开环保政务。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的政务一律公开。向社会公开环保局主要职责;环境执法监管法律依据;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程序;公开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公开行房程序;公开行政复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环保部门纪律和廉政规定、优质服务标准;公开排污费征收项目、标准、范围及依据;公开环保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每日在宜春电视台公布宜春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每月在宜春环保网上定期发布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帝环境质量数据。
  三、审批限时办结。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上,实行项目专人负责制,对资料齐全,具备审批条件并经技术评估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全程跟踪服务直至办结。在污染治理项目验收上,收到治理单位递交验收申请和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后,在2个工作日安排治理项目验收事宜,完成现场验收后 ,3个工作日下。达验收意见
  四、畅通信访渠道。対群众信访举报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处,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办理。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开通12369环境举报热线,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按时办结制,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五、阳光廉政执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人员”务实、创新、高效、清正、和谐”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杜绝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索、拿、卡、要”等丑恶现象,所有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亮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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