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火并后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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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10428
颗粒名称: 一时冲动火并后悔
分类号: D913.1
摘要: 入为一口,佛争一炷香。丰城市两青年就为争一口气,换来了一人死亡,一人将受法律严惩的后果。2000年大年初一晚上,被害人江某与弟弟及邻村三名女子在赣江边的沙滩上玩,被龙江村村民胡某等人用手电筒照射,江某等人非常不满,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并引发斗殴。这次胡某输了,不甘示弱的他对江某下了第二天决斗的通牒。
关键词: 民事纠纷 民事责任

内容

入为一口,佛争一炷香。丰城市两青年就为争一口气,换来了一人死亡,一人将受法律严惩的后果。
  2000年大年初一晚上(2月5日),被害人江某(男,21岁,丰城同田乡入)与弟弟及邻村三名女子在赣江边的沙滩上玩,被龙江村村民胡某(男,1981年9月生)等人用手电筒照射,江某等人非常不满,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并引发斗殴。这次胡某输了,不甘示弱的他对江某下了第二天决斗的通牒。第二天晚上8时许,胡某纠集8名村民,携带钢管、大刀等凶器赶到约定地点,江某等人亦准时赴约,见面后双方发生群殴。在打斗过程中,胡某用钢管击中江某头部,致江某头部大量出血,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之后,胡某潜逃外地。法网恢恢,今年,胡某在回家过端午节的车上被民警抓获,现在的他后悔不巳。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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