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发达的商贸业是支撑城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商气招揽人气,人气聚集商气。今年,为实现人口倍增计划目标,宜春市以做活流通服务产业为突破口,盘活现有商贸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企业做大做强,使商贸流通业乘上快速发展的东风。今年1一5月,商贸流通业持续畅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4亿元,同比增长18.1%;从事流通服务产业的人员达8万人,同比增长14.3%。那么,我市做活流通服务产业、集聚商贸人气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出台了哪些措施保障这个目标的实现呢?6月下旬,记者采访了市政府副市长、人口倍增计划集聚商贸人气工作小组组长王庆。
关键词:内引外联促活力
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市进一步打造江南生态休闲城市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水平逐步提高,市场日益繁荣,人气日渐旺盛。去年,宜春中心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11亿元,同比增长17.8%;商贸流通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越来越大,商贸流通业的GDP实现9.6亿元,占我市GDP总量的24.47%。
记者:王副市长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心圈廊”战略构想和中心城区“三大战役”的实施,宜春中心城区拉开了城市发展框架,这对商贸流通业来说,面临着极大的发展机遇。请问,目前我市流通业的发展呈现哪些特点?在实施人口倍增计划中,对做活商贸流通业制定了哪些目标?为实现目标我市采取了哪些对策?
王庆:我市商贸流通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经济稳步增长,贡献逐步凸现:一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基本摆脱了低、小、散局面,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步伐加快;二是产业结构日臻完善,传统批零贸易及餐饮业保持稳定发展,消费品市场始终繁荣活跃,商贸结构不断趋向合理和完善;三是产业贡献率得到提高,200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4亿元,同比增长17.4%,商贸流通业实现增加值占三产增加值的28%,已经成为第三产业的支柱、安置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
根据《宜春中心城区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和宜春中心城区人口倍增计划工作安排,中心城区聚集商贸人气工作目标任务是:到2011年,中心城区力争大型购物商场增加5个以上,大中型专业店增加10个以上,四星级以上宾馆增加3个以上,这些主要分布在宜阳新区、袁州新城和秀江路以北;大中型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增加7个以上,主要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汽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医药交易批发市场、图书批发市场等;金融、信息、广告传播、文化传媒、休闲娱乐等服务产业有明显发展;新增三产从业人员5万人左右。根据目标分解任务,今年我市要完成增加大型购物商场1个,大中型专业店2个,大型专业(综合)批发市场2个,从业人口增加1.2万人以上。
为实现目标,我们正着手调查研究,准备起草和出台《关于加快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正行“农改超”工作,拟将十运农贸市场改造成以蔬菜经营为主的生鲜超市;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建设也即将完工,一个拥有3000吨冷库库容和8000多平方米交易面积、辐射宜春及周边设区市20多个县(市)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将为宜春中心城区的商贸流通业增添新的活力。
同时,我们正在抓紧招商引资工作,借助外力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前一阶段通过招商引资,我们成功引进了省内著名零售商业巨头洪客隆来宜春中心城区开办大型购物商场,且以洪客隆购物商场为首的47家商贸企业也将先后入驻鼓楼路,“古玩一条街”、宜春数码影视城建设项目也在招商中,届时,将为宜春中心城区旅游增添新的景点。今年,我们还计划引进一批大中型专业店和新增一批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如窗帘家具城、数码城、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废品回收拆车市场;引进股份制银行等金融企业的工作也在进行中。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上述目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更大、更强、更多的商贸流通服务企业落户宜春,落户宜春中心城区。
关键词:政策扶持促人气
背景:宜春的张先生原在外地开了一家工矿产品销售公司,由于年销售额始终达不到180万元,因此成不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不到增值税发票,许多大宗生意被放弃。去年年底,听说我市出台了鼓励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于是决定回宜春发展并顺利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到了增值税发票,现在生意越做越红火,不到半年时间销售额就突破了300万元,缴纳税收近5万元。
记者:做活商贸流通服务业、聚集城市商贸人气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宜春的商贸流通服务业,促进宜春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还需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政府部门的扶持。目前政府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
王庆:市委、市政府对做活商贸流通服务业、聚集城市商贸人气出台了一系列优、奖,主惠励要和体扶现持在政以策下几个方面:
一一调高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由销售额2000一3000元提高到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1500一2500元提高到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幅度由每次150元提高到200元。
一一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1)对在宜春市范围内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由年应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调整为3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由原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调整为60万元以上。
一一宜春市范围内直销连锁经营企业可统一缴税。在宜春市范围内,对跨县市区经营的直销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采购配置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所在地主管机关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简便管理模式。
一一对列入国家、本省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供地、工商、税务上给予倾斜。凡落户宜春中心城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手续过程中,除国家核定的工本费外,免收其他所有费用。
一一鼓励农民进入中心城区务工经商并落户。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农民仍维持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允许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自由流转。凡在林改后山林经营权属已落实到户的林农,进城务工经商并落户的,仍维持其山林经营权至少10年不变,享受山林经营、管理、受益权益。
一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关键词:搭建平台促繁荣
背景:去年9月20日至26日,我市隆重举行了首届月亮文化节暨经贸活动周,围绕“团圆·和谐·发展"的主题,举办了 “明月山旅游形象大使—月亮小姐”选拔大赛、秀江放荷花灯、中秋拜月·火龙追月·焰火晚会、“花好月圆”大型中式集体婚礼、经贸洽谈会等16项活动,将月亮文化与经贸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了宜春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关注度,丰富了百姓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动期间共签约项目19个,合同引资32亿元。
记者:加快现代化商业中心建设,打造繁荣繁华的商贸中心城市,必须加快建设一批展现城市风貌的硬件设施;必须适应现代社会的消费需求,加快构建多层次的消费品市场体系;必须进一步活跃城乡消费市场。突出以节造势,促进商旅结合、商文结合,做大做强假日经济,充分展示繁荣繁华。宜春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王庆:如何搭建平台、促进商贸活动的进一步发展,是我们考虑的重点。首届月亮文化节暨经贸活动周的举办,是我们以节造势、促进商贸繁荣的有益尝试。目前,我们正在加紧准备第二届月亮文化节暨经贸活动周,相信也会取得很好的成效。而且,我市也一直着力打造各类专业市场,目前宜春中心城区已建成贸易广场、建材市场、马家园水果批发市场、城西蔬菜市场、鼓楼古玩交易市场等9个专业市场,有效吸引了各类客商,带来大量人流、物流、商品流、信息流,从而带动商贸的繁荣和发展。为更好地搭建平台,促进商贸的繁荣和发展,我市还出台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财政建立专项资金,支持新建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并将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财政预算安排列入专项资金。对符合规划要求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对投资者一次性给予投资额1%的奖励,此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市场开业后兑现。开业后3年内免征工商管理费。建设用地实行挂牌岀让后, 政府按其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给予奖励,报建规费属市权范围内的按80%征收。
(二)注重培育市场。着力培育和壮大现有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对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上述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年纳税额与上年度相比超出20%的,给予超出部分10%的奖励。对现有大型批发市场、营业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四星级以上宾馆进行升级改造,且改造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投资者ー次性给予改造投资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资改造报建规费属市权范围内的按80%征收。
(三)发展文化产业。多方引进文化产业经营项目,釆用招商等方式,吸引高档次的娱乐项目落户宜春中心城区;鼓励和支持文化经营户到宜春经济开发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阳新区、袁州新城开办文化娱乐场所。
(四)壮大卫生事业。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医院来宜春开办分院,对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项目,在规划区内有偿划拨建设用地,医疗用房免除所有规费,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医疗卫生专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以全面覆盖宜春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和城市居民为目标,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民营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承担国家公共卫生职责时的经费补助,以及人才培养、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政策。
(五)发展总部经济。凡国家和中央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其他国内外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宜春中心城区新设立总部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釆购中心、营运中心等分支机构,工商登记、税务注册在宜春中心城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根据税收贡献大小,在财政支持、土地供应、信贷扶持、职工住房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周边地区的大中型企业在宜春中心城区设立总部和建设职工生活区、培训中心等,土地出让金、报建规费减免等,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优惠。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相信,有政策的支持,在大家的在大共家同努力下,宜春商贸流通服业一定会有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