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建设成为社会发展第一要务时,审判机关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宜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司法环境,为工业园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2007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工业园区民营企业及其他投资企业的案件50余件,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便民措施更有为宜丰县人民法院找准服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切入点,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定位、去谋划,让干警树立为经济发展护航的思想意识,增强围绕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宜丰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前辖区投资者日渐增多、民营经济日趋活跃的实际,修订完善了《优质规范服务工作方案》、《规范司法行为,服务全民创业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郑重作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项承诺,用制度和承诺筑牢干警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司法理念。同时,该院还将“优质服务,优化环境”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考评范围,通过进一步细化、量化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质量、服务质量和审判效果的考核力度,让干警充分认识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次具体实践, 从而提升司法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效果。
宜丰县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全面为工业园区民营企业诉讼提供便利。该院一方面在民营企业和投资创业者中聘请执法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定期走访工业园区企业,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干警接受监督的思想意识。
2007年,该院学习浙江法院经验,扎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司法服务年”活动,选定工业园区的25户企业作为联系服务对象,分发了1000张服务联系卡到企业客商,加强与他们的联系,走访联系服务的25家企业,征询意见,加强了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走访中,为企业调处简易纠纷32起,解决合同纠纷9起,清收在外货款20余万元,出具法律意见书56件。另一方面,该院创建了涉企案件“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园区企业的案件,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慎重对园区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因法院审判和执行案件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贯彻平等保护观念,无论是对在本地投资的企业还是外地企业,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在办案过程中,设立诉前、立案、庭前、庭中、庭后五阶段调解机制,妥善处理企业各类矛盾纠纷,力争使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江西桂族钽铌有限公司与浙江某过滤器材有限公司因购销纯水设备合同产生纠纷,对方来公司安装设备调试未能达标,影响公司正常生产,与对方多次协商未果。为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承办法官克服重重困难,一星期内两赴浙江,召集对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前后仅用12天就圆满化解了此纠纷。事后江西桂族钽铌公司盛赞法院办案公正高效,不愧为企业的保护神。
长效机制保长效该院还积极探索建立服务工业园区和企业的长效机制,本着就近了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创造性地在工业园区派驻了巡回法庭。
去年10月9日,由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工业园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每周定期派出法官到法庭办公值班,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调处简易纠纷、就地审理涉园区和企业案件,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2007年巡回法庭受理审结了涉园区和企业案件30多件,审结标的300余万元,受到园区管委会和企业的高度赞赏。宏盛制衣有限公司系列借款案,其法定代表人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欠下巨额融资款、材料款、工程款等,债权人纷纷到法院起诉,共受案33起,起诉标的达850多万元,已审结26起。该案社会反响大,处理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影响县里招商引资环境。巡回法庭法官办案中倾注了大量心血,既做到依法审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尽力维护促进该县优良的招商引资环境。在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想方设法盘活该企业闲置多年的固定资产,为该县新引进台资企业信星鞋业租赁该厂的厂房作出不懈努力,受到该县领导和客商的好评。
宜丰县人民法院将做好延伸服务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紧抓实,一方面继续开展“三联三帮三促”活动,送法进园区、入企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通过法院信息、简讯、网站、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服务成效,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拍摄成《法治聚焦》节目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对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仅今年,该院就有四条有关完善企业管理、保护企业权益的司法建议被企业采纳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该院针对部分民营企业及投资者经营货款难以回笼的现状,及时为他们开展清欠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2007年以来,该院金佛陶瓷等园区企业清收在外欠款 100余万元。
真情付出竞风流。2007年,该法院民二庭被授予全市法院民商审判先进集体,庭长徐映晖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立案庭庭长张蕙在全县“优化环境、优质服务”首次评议活动中荣获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