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文本规定商住项目开发原則上3年完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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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9985
颗粒名称: 新合同文本规定商住项目开发原則上3年完成
分类号: F301.2
摘要: 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
关键词: 土地整理 建设用地

内容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向各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2000年和2006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据悉,合同要明确填写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若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须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规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督促用地者严格履行合同。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签订的出让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加强对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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