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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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宜春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1120020220009565
颗粒名称: 关于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通报
分类号: D630.9
摘要: 为了严格督促宜春市纪委、市监察局“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会同相关部门,釆取不打招呼、不先亮身份、直接上门、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全市党政、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等公职人员贯彻执行“六条禁令”情况进行了督查。
关键词: 执行情况 督查工作

内容

为了严格督促宜春市纪委、市监察局“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会同相关部门,釆取不打招呼、不先亮身份、直接上门、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全市党政、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等公职人员贯彻执行“六条禁令”情况进行了督查。共督查各类单位997个(次),其中市直机关101个(次),县(市、区)直机关434个(次),乡镇机关116个(次),基层站所239个(次),学校医院等其他单位107次(个)。
  共发现违反“六条禁令”或其他不规范的行为73起,涉及工作人员82人,其中市直单位38人。主要问题是: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60起;上班时间打扑克、看电影、看小说、听音乐、睡觉等不规范行为9起;工作日午餐饮酒2起;赌博活动2起。
  上述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目前已有5人受到纪律处分,4人受到组织处理,2人被追究领导责任,27人受到通报批评。其余问题各地各单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市纪委、市监察局也将继续深入严格督查。
  通过督查发现,少数单位领导对“六条禁令”重视不够,贯彻不力,抓得不紧,公职人员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屡有发生。对此,全市各地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继续加大对“六条禁令”的学习宣传力度,使之人人皆知,令行禁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继续教育和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想正事、谋公事、干实事,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坚决克服和纠正委靡不振、纪律松懈、作风漂浮等不良风气;
  三要继续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中共宜春市纪委
  宜春市监察局
  2008年6月25日

知识出处

宜春日报

《宜春日报》

出版者:宜春日报社

出版地:江西宜春

《宜春日报》是中共宜春市委机关报,其前身为《赣中报》,创刊于1949年9月,1992年1月改为《宜春日报》,报纸采用电脑激光排版,版版印刷,对开四版,周七刊。是全市惟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也是全省地市报中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期发数6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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